增量配電業務新政出臺 鼓勵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
為進一步推動增量配電業務改革,根據《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制定了《增量配電業務配電區域...
為進一步推動增量配電業務改革,根據《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制定了《增量配電業務配電區域劃分實施辦法(試行)》,明確了劃分原則、申請與辦理事項等。根據《辦法》,鼓勵以滿足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為主要目標的增量配電業務,支持依據其可再生能源供電范圍、電力負荷等情況劃分配電區域。
早在2017年兩會政府工作報告中,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就指出,應抓緊解決機制和技術問題,優先保障可再生能源發電上網,有效緩解棄水、棄風、棄光狀況。據此,我國將退出煤炭產能1.5億噸以上,淘汰、停建、緩建煤電產能5000萬千瓦以上,為清潔能源發展騰空間。與此同時,將抓緊解決機制和技術問題,優先保障可再生能源發電上網,有效緩解棄水、棄風和棄光狀況。
截至2017年底,我國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達到6.5億千瓦,同比增長14%,可再生能源的清潔能源替代作用日益突顯。2017年全年棄風電量419億千瓦時,棄風率12%,同比下降5.2個百分點;棄光電量73億千瓦時,棄光率6%,同比下降4.3個百分點。
本次《增量配電業務配電區域劃分實施辦法(試行)》的制定將進一步促進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利好未來我國可再生能源的健康發展。
《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及《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指出:“十三五”時期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15%以上,天然氣消費比重力爭達到10%。作為未來清潔能源增量的主體,風能、太陽能、核電和天然氣等的發展是未來能源消費結構變革的重中之重。
原標題:增量配電業務新政出臺,鼓勵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
責任編輯: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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