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丨關于增量配電網收益你知道多少?
電改的浪潮仍在繼續,各省份發電廠“抱團”現象依舊存在,電力市場競價交易價差不斷縮小,售電公司僅憑購售電價差賺取利潤已非常有限。增量配網改革作為本輪電改最富有智慧和創意的方案,隱藏著電改釋放的巨大紅利。
從時間上來看,2016年11月27日公布第一批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名單,到第二批公布的時間,間隔一年。而第二批(時間2017年11月21日)公布與第三批(時間2018年4月18日)試點發布僅僅相距5個月。
2017年11月3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召開電力體制改革專題會要求,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項目要實現全國地級以上城市全覆蓋,每個地級市至少要有一個試點,目前公布的3批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的名單,共292(106+89+97)個。
2018年5月16日,國家發改委定時定主題新聞發布會在北京召開,國家發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聞發言人孟瑋在會上表示,近期國家發改委將批復第三批第二批次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
不難看出,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的推進速度正在不斷加速,決策層再強力打開新的電力市場。
敲黑板
說電君和大家簡單聊一聊增量配電網收益具體都有哪些…...
開展增量配電網業務可多渠道獲取收益,并且利潤空間可觀:
一、購售電收益:增量配電經營主體作為區域保底供電服務機構,具有良好的社會形象,在經營售電業務上具有先天優勢。
二、配電網“過網費”收益:投資增量配電網的運營主體拿到電力業務許可證(供電類)后,可按照配電價格收取“配電網”過網費。
三、配電網容量費用:配電網向電網繳納基本電費以變電站容量為準,配售電公司向用戶收取基本電費按單戶容量或需量計算,在負荷達到一定程度時,二者將產生額外收益。
四、綜合能源收益:投資園區綜合能源網絡,將產生相應收益。
(1)提升園區企業形象。在爭取政策支持、招商引資等方面產生優勢。
(2)綜合能源銷售。通過打造綜合能源智慧社區,可實現冷、熱、燃氣等多種能源的綜合調度、供應、銷售,從而獲得能源銷售收益。
(3)新能源發電補貼。光伏、風電、生物質發電等新能源發電均可享受響應政策補貼。
(4)參與分布式發電交易。參與分布式發電交易,綜合能源網絡中,分布式發電是必備元素。根據政策趨勢,分布式發電電源即將參與區域內電力交易。分布式發電交易相較于傳統分布式發電運營模式,可降低輸配成本,提高分布式發電電源利用率,從而降低區域內購電成本,產生價差收益。
(5)新能源發電綠證補貼收益。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可獲得綠證,且自2017年7月1日起可在全國綠證自愿認購平臺上正式掛牌出售綠證。全社會可通過綠證自愿認購平臺,以自愿方式購買綠證,實現綠色電力消費。
(6)CCER轉讓抵扣碳排放配額。新能源發電可參與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協議轉讓交易,由企業購買抵扣碳排放缺少的配額。
(7)電力需求側響應服務收益。能夠自給自足的區域網絡作為可中斷負荷,可為電網提供調峰調谷等需求側響應服務,從而獲得補貼收益。
五、增值服務收益:為打通用戶側與電網側電力能源服務,彌補傳統電網用戶側精細服務空缺,可開展以下服務并產生收益。
(1)電力集中運維服務
(2)用戶電力工程服務
(3)用戶能效管理服務
(4)電力數據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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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電網的核心價值正在不斷放大,在收取配網費、容量電費、供電收費等基礎上,依托配電網打造集售電服務、用電咨詢、能源運維、節能服務、金融服務、分布式能源服務、綜合能源規劃于一體的配售電運營供應商。隨著電力體制改革不斷深化,2018年必將成為增量配電業務遍地開花的一年,讓我們共同期待!
責任編輯:仁德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