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配電價改革成效明顯 安徽2017年參與直接交易的企業度電降幅約6.5分
作為首批被列為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的安徽省,目前輸配電價改革成效如何?
2015年,安徽與湖北、寧夏、云南、貴州等省(區)被列為先期輸配電價改革試點,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第一個監管周期為2016年-2018年。
輸配電價改革奠定了這一輪電力體制改革的重要基礎。這一輪電力體制改革的路徑是“管住中間、放開兩頭”,輸配電價改革核定了中間的輸配電價,為兩頭的發電企業和電力用戶直接交易創造了條件。輸配電價改革實施以來,安徽省電力直接交易規模發展迅速,交易量逐年上漲,2015年為178億度, 2016年394億度,2017年550億度,2018年580億度。以2017年為例,與政府公布的目錄電價相比,參與直接交易的企業,每度電平均降幅約6.5分左右,年降低企業用電成本約36億元,輸配電價改革成效明顯。
2018年4月23日安徽省物價局發布了《關于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將安徽省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類別與大工業用電類別統一合并為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類別。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類別中單一制目錄電價在原一般工商業及其他電價基礎上每千瓦時降低2.42分,峰谷分時電價相應調整。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類別中單一制輸配電價在國家批復的原一般工商業及其他輸配電價基礎上每千瓦時降低2.42分。2018年5月1日起,安徽省再度降低電價: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含兩部制和單一制)目錄電價每千瓦時降低1.13分,峰谷分時電價相應調整;工商業及其他輸配電價(含兩部制和單一制)每千瓦時降低1.13分。兩輪次共降低電價輸配電價3.55分。
以下為安徽省輸配電價改革情況詳情:
安徽省物價局關于分區域核定輸配電價降低用電價格建議的答復
一、安徽省輸配電價改革情況
2015年,在深圳、內蒙古西部開展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的基礎上,國家將安徽省與湖北、寧夏、云南、貴州等省(區)列入先期輸配電價改革試點,按照“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則核定輸配電價。根據國家對安徽省電網輸配電成本的監審結果,按國家規定的測算方法和參數,我局測算了輸配電價,經省政府同意并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批準后,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第一個監管周期為2016年-2018年。
輸配電價改革實施以來,安徽省電力直接交易規模發展迅速,交易量逐年上漲,2015年為178億度, 2016年394億度,2017年550億度,2018年580億度。以2017年為例,與政府公布的目錄電價相比,參與直接交易的企業,每度電平均降幅約6.5分左右,年降低企業用電成本約36億元,輸配電價改革成效明顯。
二、關于分區核定輸配電價情況
據了解,廣東電網由廣東電網公司、深圳市供電局、廣州供電局三個平級的單位組成,均隸屬于南方電網。在銷售電價方面,廣東省尚未實行全省范圍內同網同價,省內主要分為珠三角價區、東西兩翼價區、北部山區價區,深圳、惠州、江門價區。我省早在2006年,就已經實現了全省各類用電城鄉同價,結束了農村電價高于城市的歷史,極大促進了縣域經濟的發展。鑒于廣東省有三個不同供電主體的特殊情況,國家核定了不同的輸配電價。對其他只有一個電網企業供電的省份,國家實行了全省統一輸配電價的政策。按照國家“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的輸配電價定價模式,影響輸配電價高低的主要因素是電量增長和電網投資,在電網資產規模相同的情況下,用電量越大的地區,輸配電價就會越低,反之越高。如在省內分區域核定輸配電價,省內經濟發達地區因用電量大,單位供電成本低,輸配電價將會低于經濟欠發達地區。
三、我局意見
你提出的在省內按區域核定輸配電價的建議,對價格主管部門的輸配電價監管有很好的借鑒意義,今后可以在輸配電價理論上開展進一步研究。鑒于輸配電價管理權限在國家發展改革委,我局將適時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反映。感謝你對價格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責任編輯:仁德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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