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度競價,只是電廠的游戲?
昨日(7月26日)早上11點整,廣東8月月度競價正式結束,結果統一出清價差為-40.50厘/千瓦時。對于這個結果,可能有很多人會覺得太刺激了,上個月有-115厘/千瓦時的價差,這個月就一下子就掉到4分多,是2017年目前最低的月度競價價差,很多售電公司一下子就不好了。其實小編想說的是,接下來的幾個月,價差會一路收窄,為什么?因為年底要簽訂年度長協了,電廠就要在8月進行布局,逐步穩定價差,才能讓長協的價差不至于過大。
從今年的數據分析,5,6,7月需求側的最低成交價差分別是-30厘/千瓦時,-45厘/千瓦時,-33厘/千瓦時,而發電側的最高成交價差分別為-60厘/千瓦時,-51.3厘/千瓦時,-197厘/千瓦時,所以就有了統一出清價差分別為-45厘/千瓦時,-48.15厘/千瓦時,-115厘千瓦時。從以上數據可看到,需求側的最低成交價差的變化并不大,而發電側的最高成交價差變化卻很大,從而導致了差別較大的統一出清價差,這其實又從另一側面說明了成交價其實是由發電側的最高報價決定的。好了,既然是這樣,在需求側不敢報價太低的前提下,發電側對出清價格的范圍就很好控制了。這樣算下來,2017年長協的價差為-64.5厘/千瓦時,月競比長協的價差高2分,剛好不多也不少。
而7月份的價差有1毛以上,小編認為其實這是電廠的一個失誤,7月份的規則又有了調整,繼6月加入頂峰電量后7月又加入熱電聯產電量,供需比從原來的1.5:1到1.2:1,又從1.2:1變化到1.6:1,短時間的變化,估計電廠也來不及部署,在“一片混亂”的情況下就有了大價差。這樣看來,其實廣東的電廠也沒有想象中的“團結”吧。
到了8月份,規則修改好了,需求側申報量同時扣除頂峰電量和供熱強制成交電量,有效競爭電量為13.23億千瓦時,發電側有效競爭電量上限為15.83億千瓦時,對應的供需比回到1.2:1,故8月份的出清價差又回復到了4分的低價差。
目前的廣東市場仍然在一步一步地往前走,步子邁得太大,市場會進入一個失控的瘋狂狀態,這應該不是相關部門愿意看到的情景。小編估計,在接下來的幾個月的月度競價中,價差不會有太大的波動(在沒有新規則調整的情況下),而且只會有更低的價差,這些都是電廠為了保住明年長協的價差而為的。而售電公司是否也可以為了明年的長協,做些部署呢?售電公司之間除了是競爭對手的關系,同時也可以是同路人的關系,大家都是摸著石頭過河,在這一改革的路上,互相扶持,一起到達電改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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