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屆三中全會,電改能否再進一步?
當前的大環(huán)境也為電力體制改革提供了一個好的“窗口期”,煤價低迷、電力供應也相對寬裕的背景下,這對于電力體制改革都是有利的條件。受世界金融危機的影響以及政府宏觀調控,調整經濟結構的影響,我國經濟增長放緩,CPI和PPI低位運行,大大降低了電力改革后對通脹的負面影響。
目前,電力供給也呈現相對寬松狀態(tài)。此外,隨著經濟放緩,煤炭需求下滑致使煤炭價格大幅下跌,火電行業(yè)盈利水平接近歷史高點,行業(yè)盈利好轉將大大降低電力改革后電價上行的幅度和可能性。
今年以來,政府出臺了一系列的政策為電改鋪路。在5月份出臺的《關于2013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中明確提出“推進電價改革,簡化銷售電價分類,擴大工商業(yè)用電同價實施范圍,完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和水電、核電上網價格形成機制”,“推進大用戶直購電和售電側電力體制改革試點”。該文件被視為中國再次啟動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總體設計工作的歷史起點。6月份,發(fā)改委調整和規(guī)范銷售電價分類結構,由原先8大類銷售電價歸并為3個類別;同月,發(fā)改委在部署2013年全國電力迎峰度夏工作時,明確提出“積極推進電煤市場化改革和售電側電力體制改革試點”。
近些年來,關于電力體制改革的話題很多,最近的消息是新的電改草案已經形成,即將提交國家發(fā)改委。新草案總的改革方向還是市場化。電力體制改革的核心是電價改革,使電價能夠真正反映能源的供求關系、稀缺性和成本構成,更深層次地是要打破我國一直以來的電力行業(yè)壟斷格局,引入更多的競爭主體。新草案主要有兩大看點:推廣直購電,逐步形成市場化的電價形成機制;對電網企業(yè)改革,電網企業(yè)的收入將由國家核定,不再承擔買賣電力的角色。
普遍看法是,隨著電力體制改革的推進,電價傳導機制趨于通暢,有利于提高行業(yè)估值,而水電公司將在新一輪的改革中受益明顯。此次提及的新方案中提出的推進大用戶直購電改革,是打破電網壟斷,開放用戶選擇權,推進電力市場化的一種良好手段。
多年以來,我國的電力市場機制一直飽受指摘,事實也確實如此,我國電力市場機制存在很多的弊病,電力改革遲早要推進,從目前來看,電力改革外部條件已趨于最佳狀態(tài)。之前,電力體制改革一直以來進展較為緩慢,主要是由于發(fā)電側激勵不夠、輸配電價不透明、電網阻礙推行,存在變相優(yōu)惠電價現象。其中,輸配電價不透明、電網阻礙是直購電推行受阻的最重要原因。
放開電價,以市場化方式形成電價一直被業(yè)內認為是電改的大方向。2002年國務院國發(fā)[2002]5號文件(《電力體制改革方案》)出臺,當時電改確定的思路就是廠網分開、主輔分離、輸配分開、競價上網,最終實現市場化的電價形成機制。但是事實證明2002年的電力體制改革方案到目前為止來看不算成功,為什么推行不下去?原因可能是方案或許并不適合當時的電力市場的發(fā)展階段,因為當時電改的原因就是電力嚴重短缺,當市場還在短缺都無法保證供應的情況下,怎么能推進或實現競價上網?所以說資源品的價格改革必須與當前的經濟發(fā)展階段相適應。
以電價改革為例,政府定價方式首先要改,因為政府定價后,看不到正確的市場信號,比如五大電力集團都虧損,但虧損的原因全都推給了國家政策,在不知道這些企業(yè)真實的經營狀況的情況下,一定要把定價放開,政府必須得到正常的市場信號才能進行調節(jié)。此前,固定電價是要保證居民用電,保證產業(yè)下游的穩(wěn)定生產,現在應該進行改變。
“電改”十多年來,電力工業(yè)有效的激勵機制、約束機制和持續(xù)發(fā)展機制還沒有形成,電力壟斷經營的體制性障礙也沒有完全消除,電力市場秩序仍然比較混亂,電量計劃分配、項目行政審批、電價計劃管理方式仍然在起主導作用。可以說,直購電試點已經進行了多年,但各地試點情況并不好。
對于這次電改能否成功,許多人抱有懷疑態(tài)度,畢竟從2002年國務院國發(fā)[2002]5號文件(《電力體制改革方案》)出臺,到現在已經十多年過去了,電改卻被認為停步不前。其間,電網企業(yè)還逆勢進入制造行業(yè),并購電器類企業(yè),甚至導入了煤電矛盾、細分領域電價核定等諸多新矛盾。這次能夠成功,誰又能確定呢?再說,確實這次電改確實也存在許多困難。
對于過去電力體制改革一直以來進展較為緩慢,原因有很多,但是主要是由于發(fā)電刺激勵不夠、輸配電價不透明、電網阻礙推行,存在變相優(yōu)惠電價現象。其中,輸配電價不透明、電網阻礙是直購電推行受阻的最重要原因,因此不是短期內就可以完成的。而對于電網企業(yè)不再買賣電力,電網企業(yè)的收入將由國家核定,其所有收入來自政府核定的過網費,目前來看推行的難度可能有點大。
今年新一屆政府不斷加大改革的力度,取消和下放117項行政審批項目,其中就包括取消電力用戶直購電的審批。新方案中提出的推進大用戶直購電改革,是打破電網壟斷,開放用戶選擇權,推進電力市場化的一種良好手段。許多人因此對于下個月即將召開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寄予了極高的厚望,希望包含電價體制改革在內的電力體制改革能夠得到進一步深化。
責任編輯:廖生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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