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關于促進儲能技術與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
近年來,我國儲能呈現多元發展的良好態勢:抽水蓄能發展迅速;壓縮空氣儲能、飛輪儲能,超導儲能和超級電容,鉛蓄電池、鋰離子電池、鈉硫電池、液流電池等儲能技術研發應用加速;儲熱、儲冷、儲氫技術也取得了一
(三)推進儲能提升電力系統靈活性穩定性應用示范
支持儲能系統直接接入電網。研究儲能接入電網的容量范圍、電壓等級、并網適應性、運行控制、涉網保護、信息交互及安全防護等技術要求。鼓勵電網等企業根據相關國家或行業標準要求結合需求集中或分布式接入儲能系統,并開展運行優化技術研究和應用示范。支持各類主體按照市場化原則投資建設運營接入電網的儲能系統。鼓勵利用淘汰或退役發電廠既有線路和設施建設儲能系統。
建立健全儲能參與輔助服務市場機制。參照火電廠提供輔助服務等相關政策和機制,允許儲能系統與機組聯合或作為獨立主體參與輔助服務交易。根據電力市場發展逐步優化,在遵循自愿的交易原則基礎上,形成“按效果付費、誰受益誰付費”的市場機制。
探索建立儲能容量電費和儲能參與容量市場的規則機制。結合電力體制改革,參考抽水蓄能相關政策,探索建立儲能容量電費和儲能參與容量市場的規則,對滿足條件的各類大規模儲能系統給予容量補償。
(四)推進儲能提升用能智能化水平應用示范
鼓勵在用戶側建設分布式儲能系統。研究制定用戶側接入儲能的準入政策和技術標準,引導和規范用戶側分布式電儲能系統建設運行。支持具有配電網經營權的售電公司和具備條件的居民用戶配置儲能,提高分布式能源本地消納比例、參與需求響應,降低用能成本,鼓勵相關商業模式探索。
完善用戶側儲能系統支持政策。結合電力體制改革,允許儲能通過市場化方式參與電能交易。支持用戶側建設的一定規模的電儲能設施與發電企業聯合或作為獨立主體參與調頻、調峰等輔助服務。
支持微電網和離網地區配置儲能。鼓勵通過配置多種儲能提高微電網供電的可靠性和電能質量;積極探索含儲能的微電網參與電能交易、電網運行優化的新技術和新模式。鼓勵開發經濟適用的儲能系統解決或優化無電人口供電方式。
(五)推進儲能多元化應用支撐能源互聯網應用示范
提升儲能系統的信息化和管控水平。在確保網絡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促進儲能基礎設施與信息技術的深度融合,支持能量信息化技術的研發應用。逐步實現對儲能的能源互聯網管控,提高儲能資源的利用效率,充分發揮儲能系統在能源互聯網中的多元化作用。
鼓勵基于多種儲能實現能源互聯網多能互補、多源互動。鼓勵大型綜合能源基地合理配置儲能系統,實現風光水火儲多能互補。支持開放共享的分布式儲能大數據平臺和能量服務平臺的建設。鼓勵家庭、園區、區域等不同層次的終端用戶互補利用各類能源和儲能資源,實現多能協同和能源綜合梯級利用。
拓展電動汽車等分散電池資源的儲能化應用。積極開展電動汽車智能充放電業務,探索電動汽車動力電池、通訊基站電池、不間斷電源(UPS)等分散電池資源的能源互聯網管控和儲能化應用。完善動力電池全生命周期監管,開展對淘汰動力電池進行儲能梯次利用研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會同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有關部門統籌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建立完善扶持政策,切實推動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形成政、產、學、研、用結合的發展局面。依托行業力量建設國家級儲能技術創新平臺;充分發揮專業協(學)會、研究會作用,引導行業創新方向。建立儲能專業咨詢委員會,為政府決策提供支撐。推動成立國家級產業聯盟,加強產業研究、建立信息渠道。鼓勵各省級政府依照已出臺的智能電網、微電網、多能互補、“互聯網+”智慧能源、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配電網建設、電力現貨市場等相關政策對儲能進行支持,并根據實際情況出臺配套政策、給予資金支持和開展試點示范工作,對符合條件的儲能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將儲能納入智能電網、能源裝備制造等專項資金重點支持方向,在具備條件的地區開展技術與政策機制綜合性區域試點示范,鼓勵清潔能源示范省因地制宜發展儲能。各地能源及相關主管部門應結合實際,研究制定適合本地的落實方案,因地制宜,科學組織,杜絕盲目建設和重復投資,務實有序推進儲能技術和產業發展。國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監管機構根據職責積極參與相關機制研究,加強安全和市場監管,督促相關政策和重大示范工程的落實。
(二)完善政策法規
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保障儲能產業健康有序發展。加強電力體制改革與儲能發展市場機制的協同對接,結合電力市場建設研究形成儲能應用價格機制。積極開展儲能創新應用政策試點,破除設備接入、主體身份、數據交互、交易機制等方面的政策壁壘,研究制定適應儲能新模式發展特點的金融、保險等相關政策法規。加強儲能技術、產品和模式等的知識產權管理與保護。加強儲能安全與環保政策法規及標準體系建設,研究建立儲能產品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鼓勵儲能系統開發采用標準化、通用性及易拆解的結構設計,協商開放儲能控制系統接口和通訊協議等利于回收利用的相關信息。
(三)開展試點示范
圍繞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發展分布式電力和微網、提升電力系統靈活性、加快建設能源互聯網等重大需求,布局一批具有引領作用的重大儲能試點示范工程。跟蹤試點示范項目建設運營情況,建立健全促進行業可持續發展的體制機制。鼓勵和支持國家級可再生能源示范區及其他具備條件的地區、部門和企業,因地制宜開展各類儲能技術應用試點示范。在技術創新、運營模式、發展業態和體制機制等方面深入探索,先行先試,總結積累可推廣的成功經驗。
(四)建立補償機制
結合電力體制改革,研究推動儲能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獲得合理補償的政策和建立與電力市場化運營服務相配套的儲能服務補償機制。推動儲能參與電力輔助服務補償機制試點工作,建立相配套的儲能容量電費機制。建立健全補償監管機制,嚴懲違規行為。
(五)引導社會投資
落實簡政放權精神,研究建立程序簡化、促進投資的儲能投資管理機制,對于獨立的儲能項目,除《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已有規定的,一律實行備案制,按照屬地原則備案,備案機關及其權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規定。企業按照地方有關規定向主管部門備案。充分發揮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作用,支持開展儲能基礎、共性和關鍵技術研發。研究通過中央和地方基建投資實施先進儲能示范工程,引導社會資本加快先進儲能技術的推廣應用。鼓勵通過金融創新降低儲能發展準入門檻和風險,支持采用多種融資方式,引導更多的社會資本投向儲能產業。
(六)推動市場改革
加快電力市場建設,建立儲能等靈活性資源市場化交易機制和價格形成機制,鼓勵儲能直接參與市場交易,通過市場機制實現盈利,激發市場活力。建立健全準入制度,鼓勵第三方資本、小微型企業等新興市場主體參與市場,促進各類所有制企業的平等、協同發展。
(七)夯實發展基礎
依托行業建立儲能信息公共平臺,加強信息對接、共享共用和交易服務。創新人才引進和培養機制,引進一批領軍人才,培育一批專業人才,形成支持儲能產業的智力保障體系。加強宣傳,擴大示范帶動效應,吸引更多社會資源參與儲能技術研究和產業創新發展。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科學技術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能源局
2017年9月22日
責任編輯:lixin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本站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
我要收藏
個贊
-
權威發布 | 新能源汽車產業頂層設計落地:鼓勵“光儲充放”,有序推進氫燃料供給體系建設
2020-11-03新能源,汽車,產業,設計 -
中國自主研制的“人造太陽”重力支撐設備正式啟運
2020-09-14核聚變,ITER,核電 -
探索 | 既耗能又可供能的數據中心 打造融合型綜合能源系統
2020-06-16綜合能源服務,新能源消納,能源互聯網
-
新基建助推 數據中心建設將迎爆發期
2020-06-16數據中心,能源互聯網,電力新基建 -
泛在電力物聯網建設下看電網企業數據變現之路
2019-11-12泛在電力物聯網 -
泛在電力物聯網建設典型實踐案例
2019-10-15泛在電力物聯網案例
-
權威發布 | 新能源汽車產業頂層設計落地:鼓勵“光儲充放”,有序推進氫燃料供給體系建設
2020-11-03新能源,汽車,產業,設計 -
中國自主研制的“人造太陽”重力支撐設備正式啟運
2020-09-14核聚變,ITER,核電 -
能源革命和電改政策紅利將長期助力儲能行業發展
-
探索 | 既耗能又可供能的數據中心 打造融合型綜合能源系統
2020-06-16綜合能源服務,新能源消納,能源互聯網 -
5G新基建助力智能電網發展
2020-06-125G,智能電網,配電網 -
從智能電網到智能城市